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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矿采掘(剥)技术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4 11:13:14  浏览:910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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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矿采掘(剥)技术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化工部


化学矿采掘(剥)技术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1978年11月8日,化工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地开发矿产资源,高速度发展化学矿山,使之保持均衡、持续、高产,并达到化学矿山采掘(剥)技术的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年度采掘(剥)技术计划是结合矿山采掘(剥)实际情况,从技术的合理性和可能性出发,落实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包括开拓延伸)任务的综合性技术文件。矿山企业应依据年度采掘(剥)技术计划编制生产、财务、劳资、材料供应、设备运转、风水电供应、运输及技措等计划和组织指挥生产。各生产化学矿山(包括经批准的乡镇矿山企业),必须在矿长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依靠技术人员、工人、领导干部、组织编制好年度采掘(剥)技术计划,并严肃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 编制采掘(剥)技术计划,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采掘工业的各项技术政策,坚持“采掘(剥)并举,掘进(剥离)先行”的原则,合理安排采掘(剥)比例关系。保持三级矿量(露天矿山为二级矿量,下同)达到保有定额,保证生产的正常接续;实行“贫富兼采,难易兼采,厚薄兼采”的原则,坚持正规的采掘(剥)顺序,有效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第四条 采掘(剥)技术计划必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在编制年度采掘(剥)技术计划时,要针对本企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矿山科研工作,攻克生产技术难关,推广使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矿山生产技术水平,促进矿山生产的发展。

第二章 编制的原则和依据
第六条 年度采掘(剥)技术计划应以企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控制指标为根据,结合矿山的采掘(剥)现状和远景规划进行编制。
第七条 编制采掘(剥)技术计划,对重大技术问题(如开采顺序,开拓方案,采掘〔剥〕布局,采矿方法等),要进行多方案的比较,集中群众的正确意见,经矿领导审定。
第八条 编制采掘(剥)技术计划中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要采用本矿已达到的平均先进定额,并向同类型矿山先进水平看齐。
第九条 平衡生产能力,必须按照当期保有的三级矿量、采场工作面、劳动力和生产环节进行统一平衡,并以采取积极的措施后所达到的综合生产能力为依据。
第十条 根据矿山生产具有可变性、连续性和衔接性等特点,采掘(剥)技术计划的编制,必须积极做好以下几个平衡:
1.三级矿量的比例与产量的平衡。
2.开拓、采准、切割(剥离)工程进度与回采速度的平衡。
3.采矿量、供矿量和入选原矿类型、品级及其精矿质量计划平衡。
4.采矿量和回采工作面能力的平衡。
5.按采掘(剥)顺序要求或入选矿类型品级要求、商品矿质量搭配要求,各种采矿方法采出矿量比例及其回采强度的计划平衡。
6.劳动组织包括主要技术工种(包括技术工人培训计划)的平衡。
7.主要设备能力、备品配件及其检修计划平衡。
8.供水、供电、供风、供汽系统能力平衡。
9.运输、提升系统能力平衡。
10.矿石产、供、销的平衡。
11.主要原材料的平衡。
第十一条 采掘(剥)技术计划体现矿山生产的通盘打算,为了使计划建立在积极可靠的基础上,一定要正确地处理好以下八个比例关系。
1.掘进、采矿、供矿的比例关系(剥离、代矿比例关系)。
2.各种矿石类型、各种品级开采量的比例关系。
3.采准、切割(剥离)、回采工作面数的比例关系。
4.各种采矿方法采出矿量的比例关系。
5.矿柱回采与矿房回采的比例关系。
6.采掘工程与地压控制的关系;采剥工程与边坡管理的关系。
7.生产和维修的关系。
8.直接生产人员和辅助生产人员,生产人员和非生产人员的比例关系。
第十二条 为不断改进采掘(剥)方法,开展工艺革新,每个企业可以于年度采掘(剥)技术计划中,指定一个工作面作为试验工作面。其产量不列入年度计划,效率不参加年度计算考核。但必须做单体施工设计和施工组织计划,严格按设计施工,实测取准各项技术经济数据,做好技术总结。新工艺、新方法必须通过由总工程师召集的有关技术鉴定会鉴定后,才能推广使用。

第三章 编制的程序
第十三条 采掘(剥)技术计划的编制以矿为单位(矿务局以分矿为单位,矿务局汇总),在生产矿长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采取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工人三结合方法,以生产科为主,有关科室参加,按职责范围提供资料,共同拟定计划提纲。
第十四条 有关科室深入各生产车间,根据计划提纲,共同编制相应的计划。在此基础上,生产科组织有关技术业务人员,进行积极地综合平衡,编制采掘(剥)技术计划。
第十五条 采掘(剥)技术计划编制成稿后,由生产矿长或总工程师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审查讨论,在意见取得基本一致的基础上,由矿主要领导审查定稿。

第四章 采掘(剥)技术计划的内容
第十六条 年度采掘(剥)技术计划的内容:
一、坑采部分:
1.年度采掘技术计划的文字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上年度采掘技术计划执行情况。本年度采掘技术计划编制的原则和依据。
(2)地质测量部分。叙述计划年度中采掘地段的地质概况,拟定生产地质勘探计划,说明按勘探程度分级的中段矿产储量计算和按采矿准备程度的三级矿量计算成果。
(3)采矿部分。叙述开拓方法,开拓工程,采准系统布置,采准切割工程安排情况;说明采掘比例关系,回采工作面安排;简述使用的采矿方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叙述开采地段地压活动状况,地压监测使用的手段、方法、监测工程的布置及成果要求,监测成果的分析。拟定治理工程的部署计划(技术方案、劳动组织、材料计划、工程概算等)和工程计划完成情况,以及科研成果等。
采掘工程组织方面。叙述凿岩、爆破、装运、支护等工序的作业循环和劳动组织,每个工作面、采矿场所的班或昼夜生产能力(矿柱回采应作专题叙述)。
(4)安全技术部分。拟定雨季防洪措施计划;拟定通风系统,进行风量计算,根据风量分配,设置通风措施工程;拟定雨季防洪措施计划;拟定通风系统,进行风量计算,根据风量分配,设置通风措施工程;拟定其它方面的安全措施计划(如防尘、防暑、防冻、崩落区防护设施及“三废”治理等)。
(5)技术经济部分。制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包括效率、损失率、贫化率、质量指标(包括原矿、精矿品位、工程合格率)、选矿回收率、材料消耗定额、产品成本(包括原矿、精矿)。计算全年材料消耗总量(包括选矿部分)。
(6)机电及辅助生产部分。进行水、电、风、汽的平衡。说明主要设备的大修、中修项目及时间安排。
(7)技术组织措施及其它部分。拟定为保证年度采掘技术计划实现与全面完成计划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的项目及其内容。拟定年度更改资金使用计划。拟定全年技术革新计划。
2.坑采年度采掘技术计划应附下列图纸:
(1)开拓系统图。
(2)坑内通风系统立体档意图。
(3)三级矿量分布图。
(4)坑内采掘工程布置图(以纵投影图或平面图表示,标明采掘现状及年度计划形象进度,并涂颜色,第一季度用红色,第二季度用黄色,第三季度用兰色,第四季度用绿色表示)。
(5)采矿方法图。
(6)开拓延深,采准切割工程项目断面图。
(7)采掘工艺改进的新方案图(单报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计划)。
(8)重点技术措施项目设计图。
(9)生产探矿工程布置图。
(10)地压控制设施,观测网点设计平面设影图。
3.坑采年度采掘技术计划应附表格(见附表):
(1)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
(2)采掘计划汇总表。
(3)按勘探程度分级储量表。
(4)三级矿量保有量表(截止 年 月 日)。
(5)三级矿量保有情况表(截止 年 月 日)。
(6)三级矿量平衡表。
(7)勘探工程计划及预期效果表。
(8)开拓延深工程进度计划表。
(9)采准、切割工程进度计划表。
(10)采、供矿计划进度表。
(11)主要采掘设备平衡及大、中修计划表。
(12)主要材料工艺消耗量计划表。
(13)主要原材料供应计划表。
(14)主要工程计划平衡表。
(15)矿石单位成本计划表。
(16)年度更新改造资金计划表。
(各矿还可根据需要增添适当表格)
二、露采部分:
1.露采年度采剥技术计划的文字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上年度采剥技术计划执行情况,本年度采剥技术计划编制的原则和依据。
(2)地质测量部分。叙述计划年度中采剥地段的地质概况;拟定生产地质勘探计划;说明按勘探程度分级的阶段矿产储量计算和按采矿准备程度的二级矿量计算成果。
(3)采矿部分。叙述开拓方法,开段沟布置,采剥工程进度安排及其比例关系;简述使用的剥离方法和采矿方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叙述开采地段边坡稳定状况,边坡监测使用的手段、方法,监测工程的布置及成果要求,监测成果的分析。拟定治理工程的部署计划(技术方案、劳动组织、材料计划、工程概算等)和工程计划完成情况,以及科研成果等。
叙述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卸矿等工序的工作组织,工程量安排,设备生产能力计算,以及劳动组织情况。
(4)安全技术部分。拟定雨季防洪排水措施计划,排土场稳定措施计划和其它安全措施计划(如防尘、防暑、防冻及“三废”治理等)。
(5)技术经济部分。制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包括效率、损失率、贫化率、质量指标(包括原矿、精矿品位、工程合格率)、选矿回收率、材料及燃料消耗定额、产品成本(包括原矿、精矿)等。计算全年材料、燃料消耗总量(包括选 矿部分)。
(6)机电及辅助生产部分。进行风、水、电、汽的平衡。说明主要设备的大修、中修项目及时间安排。拟定采区公路养护措施计划。
(7)技术组织措施及其它部分。拟定为保证年度采剥技术计划的实现与全面完成计划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的项目及内容。拟定年度更新改造资金使用计划。拟定全年技术革新计划。
2.露采年度采剥技术计划应附下列图纸:
(1)期初和期末矿区采剥工程综合平面图。
(2)分季分阶段采剥平面图和有代表性的勘探线剖面图(分季涂色同坑采(4)图)。
(3)二级矿量分布图。
(4)穿孔爆破设计图(大爆破的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计划需专题单报)。
(5)剥离方法示意图。
(6)采矿方法示意图。
(7)采剥工艺改进的新方案图(单报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计划)。
(8)重点技术措施项目设计图。
(9)生产探矿工程布置图。
3.露采年度采剥技术计划应附表格(见附表):
(1)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同坑表1)。
(2)年度采剥计划汇总表。
(3)按勘探程度分级储量表(同坑表3)。
(4)二级矿量保有情况表。
(5)勘探工程计划及预期效果表(同坑表7)。
(6)年度采剥工程进度计划表。
(7)露天采场生产条件变化计划表。
(8)年度穿孔量计划表。
(9)年度爆破量计划表。
(10)年度采剥、运输计划综合表。
(11)年度排土计划表。
(12)主要采剥设备平衡及大、中修计划表(同坑表11)。
(13)主要材料、燃料工艺消耗量计划表。
(14)主要原材料、燃料供应计划表(同坑表13)。
(15)主要工种计划平衡表。
(16)矿石单位成本计划表(同坑表15)。
(17)年度更新改造资金计划表(同坑表16)。
(各矿还可根据需要增添适当表格。)

第五章 呈报审批
第十七条 各生产矿山于每年七月初向主管领导机关提出下年度生产计划建议书,其内容见附件(抄报化工部矿山局),作为上级领导机关编报国家计划的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 上级主管机关于每年七月底下达生产计划控制指标,各企业于九月中旬完成采掘(剥)技术计划编制工作。由企业负责人签署在九月底以前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重点化学矿山同时抄报化工部矿山局)。上级主管机关,应在收到采掘(剥)技术计划一个月内(即十月底前)批准下达(并将批文抄送化工部矿山局)。
第十九条 年度采掘(剥)技术计划经上级主管领导机关批准后生效。重大变动修改必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月计划变动修改由企业负责人批准执行。

第六章 计划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条 为了加强对采掘(剥)技术计划的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目标管理体系。
第二十一条 采掘(剥)技术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层层发动,逐级布置,实行计划任务、技术经济指标分解,逐级签订包保协议(或合同),使全矿每个职工的工作都纳入全企业的目标管理体系。
第二十二条 为了保证采掘(剥)技术计划的贯彻执行,生产矿山应编制月度和季度计划,做到月保季、季保年、保证年度计划的实现。坚持按计划项目施工,加强生产调度指挥系统,建立计划的旬检查、月分析制度。各级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应经常深入车间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采掘(剥)技术计划执行情况需每季度检查一次,并用书面报告上级主管机关(抄报化工部矿山局)。
第二十三条 为了解保采掘(剥)工程质量,必须加强取样化验、实测编录工作,建立采掘(剥)作业规程、工程质量验收、产品质量检查、矿石贫化损失管理和三级矿量管理等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二十四条 加强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正确地掌握施工进度,按时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年度采掘(剥)技术计划要求文字简炼,书写清晰,并按八开本装订成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五年开始施行。适用于大、中型化学矿山企业、小型化学矿可参照执行。
附件:矿山年度生产计划建议书
矿山年度生产计划建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预计年末三级矿量保有情况。
2.采掘(剥)总量、采矿量、掘进量(剥离量)、产品质量等指标(本年度预计完成及下年度建议数)。
3.主要采掘设备能力平衡情况。
4.劳动力情况及计划。
5.主要原材料计划。
6.生产成本概算。
7.主要生产技术组织措施计划项目。
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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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 ┃ ┃上 年 度┃本年┃ 历史最好 ┃
┃ ┃ 指标名称 ┃ 单 位 ┣━┳━━┫ 度 ┃ 水平 ┃
┃ ┃ ┃ ┃计┃预计┃计划┣━━┳━━┫
┃ 号 ┃ ┃ ┃划┃完成┃ ┃指标┃年月┃
┣━━╋━━━━━━━━━━╋━━━━━━╋━╋━━╋━━╋━━╋━━┫
┃一、┃工业总产值 ┃ 万元 ┃ ┃ ┃ ┃ ┃ ┃
┣━━╋━━━━━━━━━━╋━━━━━━╋━╋━━╋━━╋━━╋━━┫
┃二、┃产品产量 ┃ ┃ ┃ ┃ ┃ ┃ ┃
┣━━╋━━━━━━━━━━╋━━━━━━╋━╋━━╋━━╋━━╋━━┫
┃ 1 ┃矿石产量、标矿量 ┃ 万吨 ┃ ┃ ┃ ┃ ┃ ┃
┃ ┃ 原矿量 ┃ 万吨 ┃ ┃ ┃ ┃ ┃ ┃
┣━━╋━━━━━━━━━━╋━━━━━━╋━╋━━╋━━╋━━╋━━┫
┃ 2 ┃井巷掘进量: ┃立方米/米 ┃ ┃ ┃ ┃ ┃ ┃
┃ ┃ 其中:开拓量 ┃立方米/米 ┃ ┃ ┃ ┃ ┃ ┃
┃ ┃ 采切量 ┃立方米/米 ┃ ┃ ┃ ┃ ┃ ┃
┣━━╋━━━━━━━━━━╋━━━━━━╋━╋━━╋━━╋━━╋━━┫
┃ 3 ┃剥离量 ┃万立方米 ┃ ┃ ┃ ┃ ┃ ┃
┣━━╋━━━━━━━━━━╋━━━━━━╋━╋━━╋━━╋━━╋━━┫
┃ 4 ┃销售量:标矿量 ┃ 万吨 ┃ ┃ ┃ ┃ ┃ ┃
┃ ┃ 原矿量 ┃ 万吨 ┃ ┃ ┃ ┃ ┃ ┃
┣━━╋━━━━━━━━━━╋━━━━━━╋━╋━━╋━━╋━━╋━━┫
┃ 5 ┃库存量(原矿) ┃ 万吨 ┃ ┃ ┃ ┃ ┃ ┃
┣━━╋━━━━━━━━━━╋━━━━━━╋━╋━━╋━━╋━━╋━━┫
┃三、┃产品质量:原矿 ┃ 品位% ┃ ┃ ┃ ┃ ┃ ┃
┃ ┃ 精矿 ┃ 品位% ┃ ┃ ┃ ┃ ┃ ┃
┣━━╋━━━━━━━━━━╋━━━━━━╋━╋━━╋━━╋━━╋━━┫
┃四、┃劳动生产率 ┃ ┃ ┃ ┃ ┃ ┃ ┃
┣━━╋━━━━━━━━━━╋━━━━━━╋━╋━━╋━━╋━━╋━━┫
┃ 1 ┃企业全员:价值 ┃ 元/人年 ┃ ┃ ┃ ┃ ┃ ┃
┃ ┃ 实物 ┃ t/人年 ┃ ┃ ┃ ┃ ┃ ┃
┣━━╋━━━━━━━━━━╋━━━━━━╋━╋━━╋━━╋━━╋━━┫
┃ 2 ┃原矿全员 ┃ t/人日 ┃ ┃ ┃ ┃ ┃ ┃
┣━━╋━━━━━━━━━━╋━━━━━━╋━╋━━╋━━╋━━╋━━┫
┃ 3 ┃原矿工人 ┃ t/人日 ┃ ┃ ┃ ┃ ┃ ┃
┣━━╋━━━━━━━━━━╋━━━━━━╋━╋━━╋━━╋━━╋━━┫
┃ 4 ┃采矿直接工人:坑采 ┃ t/工班 ┃ ┃ ┃ ┃ ┃ ┃
┃ ┃ 露采 ┃ t/工班 ┃ ┃ ┃ ┃ ┃ ┃
┣━━╋━━━━━━━━━━╋━━━━━━╋━╋━━╋━━╋━━╋━━┫
┃ 5 ┃掘进 ┃平方米/工班 ┃ ┃ ┃ ┃ ┃ ┃
┃ ┃ ┃平方米/工班 ┃ ┃ ┃ ┃ ┃ ┃
┃ ┃开拓 ┃平方米/工班 ┃ ┃ ┃ ┃ ┃ ┃
┃ ┃ ┃平方米/工班 ┃ ┃ ┃ ┃ ┃ ┃
┃ ┃采准 ┃平方米/工班 ┃ ┃ ┃ ┃ ┃ ┃
┣━━╋━━━━━━━━━━╋━━━━━━╋━╋━━╋━━╋━━╋━━┫
┃ 6 ┃剥离 ┃平方米/工班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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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
┃五、┃原材料消耗 ┃ ┃ ┃ ┃ ┃ ┃ ┃
┣━━╋━━━━━━━━━━╋━━━━━━╋━╋━━╋━━╋━╋━┫
┃ 1 ┃万吨原矿 ┃ ┃ ┃ ┃ ┃ ┃ ┃
┃ ┃ 炸药 ┃ kg ┃ ┃ ┃ ┃ ┃ ┃
┃ ┃ 雷管 ┃ 个 ┃ ┃ ┃ ┃ ┃ ┃
┃ ┃ 导火线 ┃ m ┃ ┃ ┃ ┃ ┃ ┃
┃ ┃ 钎钢 ┃ kg ┃ ┃ ┃ ┃ ┃ ┃
┃ ┃ 合金片 ┃ kg ┃ ┃ ┃ ┃ ┃ ┃
┃ ┃ 坑木 ┃ 平方米 ┃ ┃ ┃ ┃ ┃ ┃
┃ ┃ 燃油 ┃ t ┃ ┃ ┃ ┃ ┃ ┃
┃ ┃ 其中:柴油 ┃ t ┃ ┃ ┃ ┃ ┃ ┃
┃ ┃ 汽油 ┃ t ┃ ┃ ┃ ┃ ┃ ┃
┃ ┃ 润滑油 ┃ t ┃ ┃ ┃ ┃ ┃ ┃
┃ ┃ 电力 ┃ 度 ┃ ┃ ┃ ┃ ┃ ┃
┃ ┃ 轮胎 ┃ 条 ┃ ┃ ┃ ┃ ┃ ┃
┃ ┃ 钢材 ┃ t ┃ ┃ ┃ ┃ ┃ ┃
┃ ┃ 配件 ┃ t ┃ ┃ ┃ ┃ ┃ ┃
┃ ┃ 其中:汽车配件 ┃ t ┃ ┃ ┃ ┃ ┃ ┃
┃ ┃ 推土机配件 ┃ t ┃ ┃ ┃ ┃ ┃ ┃
┣━━╋━━━━━━━━━━╋━━━━━━╋━╋━━╋━━╋━╋━┫
┃ 2 ┃ 万平方米/万米掘进 ┃ ┃ ┃ ┃ ┃ ┃ ┃
┃ ┃ (万平方米剥离) ┃ ┃ ┃ ┃ ┃ ┃ ┃
┃ ┃ 炸药 ┃ kg ┃ ┃ ┃ ┃ ┃ ┃
┃ ┃ 雷管 ┃ 个 ┃ ┃ ┃ ┃ ┃ ┃
┃ ┃ 导火线 ┃ m ┃ ┃ ┃ ┃ ┃ ┃
┃ ┃ 钎钢 ┃ kg ┃ ┃ ┃ ┃ ┃ ┃
┃ ┃ 合金片 ┃ kg ┃ ┃ ┃ ┃ ┃ ┃
┃ ┃ 坑木 ┃ 平方米 ┃ ┃ ┃ ┃ ┃ ┃
┃ ┃ 燃油 ┃ t ┃ ┃ ┃ ┃ ┃ ┃
┃ ┃ 其中:柴油 ┃ t ┃ ┃ ┃ ┃ ┃ ┃
┃ ┃ 汽油 ┃ t ┃ ┃ ┃ ┃ ┃ ┃
┃ ┃ 润滑油 ┃ t ┃ ┃ ┃ ┃ ┃ ┃
┃ ┃ 电力 ┃ 度 ┃ ┃ ┃ ┃ ┃ ┃
┃ ┃ 轮胎 ┃ 套 ┃ ┃ ┃ ┃ ┃ ┃
┃ ┃ 钢材 ┃ t ┃ ┃ ┃ ┃ ┃ ┃
┃ ┃ 配件 ┃ t ┃ ┃ ┃ ┃ ┃ ┃
┃ ┃ 其中:汽车配件 ┃ t ┃ ┃ ┃ ┃ ┃ ┃
┃ ┃ 推土机配件 ┃ t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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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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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选矿消耗 ┃ ┃ ┃ ┃ ┃ ┃ ┃
┃ ┃选矿药剂 ┃ kg/t ┃ ┃ ┃ ┃ ┃ ┃
┃ ┃钢球 ┃ kg/t ┃ ┃ ┃ ┃ ┃ ┃
┃ ┃煤 ┃ kg/t ┃ ┃ ┃ ┃ ┃ ┃
┃ ┃水 ┃立方米/吨 ┃ ┃ ┃ ┃ ┃ ┃
┃ ┃电 ┃ 度/吨 ┃ ┃ ┃ ┃ ┃ ┃
┃ ┃滤布 ┃平方米/吨 ┃ ┃ ┃ ┃ ┃ ┃
┣━━╋━━━━━━━━━━╋━━━━━━╋━╋━━╋━━╋━╋━┫
┃六、┃成本 ┃ ┃ ┃ ┃ ┃ ┃ ┃
┃ ┃ 企业成本 ┃ 元/吨 ┃ ┃ ┃ ┃ ┃ ┃
┃ ┃ 原矿成本 ┃ 元/吨 ┃ ┃ ┃ ┃ ┃ ┃
┃ ┃ 选矿成本 ┃ 元/吨 ┃ ┃ ┃ ┃ ┃ ┃
┣━━╋━━━━━━━━━━╋━━━━━━╋━╋━━╋━━╋━╋━┫
┃七、┃利润 ┃ 万元 ┃ ┃ ┃ ┃ ┃ ┃
┣━━╋━━━━━━━━━━╋━━━━━━╋━╋━━╋━━╋━╋━┫
┃八、┃流动资金占用水平 ┃ 元/百元 ┃ ┃ ┃ ┃ ┃ ┃
┣━━╋━━━━━━━━━━╋━━━━━━╋━╋━━╋━━╋━╋━┫
┃九、┃期末三级矿量 ┃ ┃ ┃ ┃ ┃ ┃ ┃
┣━━╋━━━━━━━━━━╋━━━━━━╋━╋━━╋━━╋━╋━┫
┃ 1 ┃开拓矿量 ┃ 万吨 ┃ ┃ ┃ ┃ ┃ ┃
┣━━╋━━━━━━━━━━╋━━━━━━╋━╋━━╋━━╋━╋━┫
┃ 2 ┃采准矿量 ┃ 万吨 ┃ ┃ ┃ ┃ ┃ ┃
┣━━╋━━━━━━━━━━╋━━━━━━╋━╋━━╋━━╋━╋━┫
┃ 3 ┃备采矿量 ┃ 万吨 ┃ ┃ ┃ ┃ ┃ ┃
┣━━╋━━━━━━━━━━╋━━━━━━╋━╋━━╋━━╋━╋━┫
┃十、┃贫化率 ┃ % ┃ ┃ ┃ ┃ ┃ ┃
┣━━╋━━━━━━━━━━╋━━━━━━╋━╋━━╋━━╋━╋━┫
┃十一┃损失率 ┃ % ┃ ┃ ┃ ┃ ┃ ┃
┣━━╋━━━━━━━━━━╋━━━━━━╋━╋━━╋━━╋━╋━┫
┃十二┃精矿回收率 ┃ % ┃ ┃ ┃ ┃ ┃ ┃
┣━━╋━━━━━━━━━━╋━━━━━━╋━╋━━╋━━╋━╋━┫
┃十三┃年末生产能力 ┃ 万吨/年 ┃ ┃ ┃ ┃ ┃ ┃
┣━━╋━━━━━━━━━━╋━━━━━━╋━╋━━╋━━╋━╋━┫
┃十四┃主要采掘设备效率 ┃ ┃ ┃ ┃ ┃ ┃ ┃
┗━━┻━━━━━━━━━━┻━━━━━━┻━┻━━┻━━┻━┻━┛
续表
┏━━┳━━━━━━━━━━┳━━━━━━┳━┳━━┳━━┳━┳━┓
┃ 1 ┃凿岩机:采矿 ┃ 吨/班 ┃ ┃ ┃ ┃ ┃ ┃
┃ ┃ 掘进 ┃平方米/台班 ┃ ┃ ┃ ┃ ┃ ┃
┣━━╋━━━━━━━━━━╋━━━━━━╋━╋━━╋━━╋━╋━┫
┃ 2 ┃装岩机:采矿 ┃ t/台班 ┃ ┃ ┃ ┃ ┃ ┃
┃ ┃ 掘进(剥离) ┃平方米/台班 ┃ ┃ ┃ ┃ ┃ ┃
┣━━╋━━━━━━━━━━╋━━━━━━╋━╋━━╋━━╋━╋━┫
┃ 3 ┃装运机 ┃ t/台班 ┃ ┃ ┃ ┃ ┃ ┃
┣━━╋━━━━━━━━━━╋━━━━━━╋━╋━━╋━━╋━╋━┫
┃ 4 ┃电耙 采矿 ┃ t/台班 ┃ ┃ ┃ ┃ ┃ ┃
┃ ┃ 掘进(剥离) ┃平方米/台班 ┃ ┃ ┃ ┃ ┃ ┃
┣━━╋━━━━━━━━━━╋━━━━━━╋━╋━━╋━━╋━╋━┫
┃ 5 ┃穿孔机 采矿 ┃ m/台年 ┃ ┃ ┃ ┃ ┃ ┃
┃ ┃ 剥离 ┃ m/台年 ┃ ┃ ┃ ┃ ┃ ┃
┣━━╋━━━━━━━━━━╋━━━━━━╋━╋━━╋━━╋━╋━┫
┃ 6 ┃挖掘机 采矿 ┃ t/台年 ┃ ┃ ┃ ┃ ┃ ┃
┃ ┃ 剥离 ┃平方米/台年 ┃ ┃ ┃ ┃ ┃ ┃
┣━━╋━━━━━━━━━━╋━━━━━━╋━╋━━╋━━╋━╋━┫
┃ 7 ┃汽车 运矿 ┃ t/台年 ┃ ┃ ┃ ┃ ┃ ┃
┃ ┃ 运岩 ┃平方米/台年 ┃ ┃ ┃ ┃ ┃ ┃
┣━━╋━━━━━━━━━━╋━━━━━━╋━╋━━╋━━╋━╋━┫
┃ 8 ┃推土机 采矿 ┃平方米/台年 ┃ ┃ ┃ ┃ ┃ ┃
┃ ┃ 剥离 ┃平方米/台年 ┃ ┃ ┃ ┃ ┃ ┃
┃ ┃ 排土场 ┃平方米/台年 ┃ ┃ ┃ ┃ ┃ ┃
┣━━╋━━━━━━━━━━╋━━━━━━╋━╋━━╋━━╋━╋━┫
┃十五┃全矿设备完好率 ┃ % ┃ ┃ ┃ ┃ ┃ ┃
┃ ┃ 其中:采掘设备 ┃ % ┃ ┃ ┃ ┃ ┃ ┃
┃ ┃ 运输设备 ┃ % ┃ ┃ ┃ ┃ ┃ ┃
┃ ┃ 辅助生产设备 ┃ % ┃ ┃ ┃ ┃ ┃ ┃
┃ ┃ 机修设备 ┃ % ┃ ┃ ┃ ┃ ┃ ┃
┣━━╋━━━━━━━━━━╋━━━━━━╋━╋━━╋━━╋━╋━┫
┃十六┃采掘比 ┃ 米/万吨 ┃ ┃ ┃ ┃ ┃ ┃
┃ ┃ 其中:开拓比 ┃ 米/万吨 ┃ ┃ ┃ ┃ ┃ ┃
┃ ┃ 采准比 ┃ 米/万吨 ┃ ┃ ┃ ┃ ┃ ┃
┣━━╋━━━━━━━━━━╋━━━━━━╋━╋━━╋━━╋━╋━┫
┃十七┃剥采比 ┃平方米/吨 ┃ ┃ ┃ ┃ ┃ ┃
┣━━╋━━━━━━━━━━╋━━━━━━╋━╋━━╋━━╋━╋━┫
┃十八┃期末在册人员 ┃ 人 ┃ ┃ ┃ ┃ ┃ ┃
┃ ┃ 其中:生产人员 ┃ 人 ┃ ┃ ┃ ┃ ┃ ┃
┃ ┃ 老弱病残 ┃ 人 ┃ ┃ ┃ ┃ ┃ ┃
┗━━┻━━━━━━━━━━┻━━━━━━┻━┻━━┻━━┻━┻━┛
注:主要采掘设备效率应根据设备型号不同分别填写。
采掘计划汇总表 坑表2
┏━━┳━┳━┳━┳━━━━━━━━━━┳━━━━┳━━━━┳━━━━┳━┓
┃矿区┃项┃单┃年┃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备┃
┃ ┃ ┃ ┃ ┣━┳━━┳━┳━┳━╋━┳━━╋━┳━━╋━┳━━┫ ┃
┃ ┃ ┃ ┃计┃ ┃占年┃一┃二┃三┃ ┃占年┃ ┃占年┃ ┃占年┃ ┃
┃ ┃ ┃ ┃ ┃计┃计划┃ ┃ ┃ ┃计┃计划┃计┃计划┃计┃计划┃ ┃
┃名称┃目┃位┃划┃ ┃ % ┃月┃月┃月┃ ┃ % ┃ ┃ % ┃ ┃ % ┃注┃
┣━━╋━╋━╋━╋━╋━━╋━╋━╋━╋━╋━━╋━╋━━╋━╋━━╋━┫
┃ 1 ┃2 ┃3 ┃4 ┃5 ┃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
┃ ┃
┣━━━━━━━━━━━━━━━━━━━━━━━━━━━━━━━━━━━━┫
┃ 说明:(一)第1栏填列全矿总计,各采区(场、队)之名称。 ┃
┃ (二)第2栏项目内容包括采矿量、供矿量(包括原矿量、标准量(有选矿 ┃
┃ 可填精矿量)) ┃
┃ (三)第3栏单位,采、供矿量用万吨。掘进工程量用平方米/米 ┃
┗━━━━━━━━━━━━━━━━━━━━━━━━━━━━━━━━━━━━┛
按勘探程度分级储量表
计算单位:矿石:万吨 坑表3
┏━━━┳━━━━━━━━━━━━━━━━━━━┳━━━━━━━━━━━━━┳━━━━━━━━━━━━━━━┳━┓
┃矿区及┃ 期初保有储量(截止 年 月 日) ┃本期储量增(+)减(-)变化 ┃期末预计储量 (截止 年 月 日) ┃备┃
┃ 中段 ┣━━┳━┳━━━┳━┳━━━━┳━━━╋━━┳━━┳━━┳━┳━━╋━━┳━┳━━━┳━┳━━━━┫ ┃
┃ 名称 ┃A+B ┃C ┃A+B+C ┃D ┃A+B+C+D ┃品位% ┃采出┃损失┃勘探┃ ┃升级┃A+B ┃C ┃A+B+C ┃D ┃A+B+C+D ┃注┃
┣━━━╋━━╋━╋━━━╋━╋━━━━╋━━━╋━━╋━━╋━━╋━╋━━╋━━╋━╋━━━╋━╋━━━━╋━┫
┃ 1 ┃ 2 ┃3 ┃ 4 ┃5 ┃ 6 ┃ 7 ┃ 8 ┃ 9 ┃ 10 ┃11┃ 12 ┃ 13 ┃14┃ 15 ┃16┃ 17 ┃18┃
┣━━━┻━━┻━┻━━━┻━┻━━━━┻━━━┻━━┻━━┻━━┻━┻━━┻━━┻━┻━━━┻━┻━━━━┻━┫
┃ ┃
┣━━━━━━━━━━━━━━━━━━━━━━━━━━━━━━━━━━━━━━━━━━━━━━━━━━━━━━━┫
┃ 说明:储量增减变化栏中, 采出量及损失量数字前加“-”号; ┃
┃ 勘探增加储量加“+”,减少储量加“-”。 ┃
┃ 升级储量不计入增减量中,数字前不加“+”,“-”号。 ┃
┃ ┃
┗━━━━━━━━━━━━━━━━━━━━━━━━━━━━━━━━━━━━━━━━━━━━━━━━━━━━━━━┛
三级矿量保有量表(截止 年 月 日 ) 坑表4
┏━┳━┳━┳━━━━━━━━━━━━━━━━━━━━━━━━━━━┳━┓
┃ ┃ ┃ ┃ 开 拓 矿 量 ┃备┃
┃ ┃ ┃ ┣━┳━━━━━━━━━━━━━━━━━━━━━━━━━┫ ┃
┃矿┃中┃矿┃合┃ 其 中 ┃ ┃
┃ ┃ ┃ ┃ ┣━┳━━━━━━━━━━━━━━━━━━━━━━━┫ ┃
┃体┃段┃块┃ ┃底┃ 采 准 矿 量 ┃ ┃
┃ ┃ ┃ ┃ ┃ ┣━┳━━━━━━━━━━━━━━━━━━━━━┫ ┃
┃编┃名┃名┃ ┃ ┃合┃ 其 中 ┃ ┃
┃ ┃ ┃ ┃ ┃ ┃ ┣━┳━━━━━━━━━━━━━━━━━━━┫ ┃
┃号┃称┃称┃ ┃ ┃ ┃底┃ 备 采 矿 量 ┃ ┃
┃ ┃ ┃ ┃ ┃ ┃ ┃ ┣━┳━━━━━━━━━━━━━━━━━┫ ┃
┃ ┃ ┃ ┃ ┃ ┃ ┃ ┃合┃ 其 中 ┃ ┃
┃ ┃ ┃ ┃ ┃ ┃ ┃ ┃ ┣━━┳━━━━┳━━┳━━┳━┳━┫ ┃
┃ ┃ ┃ ┃计┃柱┃计┃柱┃计┃矿房┃房间矿柱┃底柱┃顶柱┃ ┃ ┃注┃
┣━╋━╋━╋━╋━╋━╋━╋━╋━━╋━━━━╋━━╋━━╋━╋━╋━┫
┃1 ┃2 ┃3 ┃4 ┃5 ┃6 ┃7 ┃8 ┃9 ┃ 10 ┃ 11 ┃ 12 ┃13┃14┃1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备采矿量中的矿柱部分,系指已做完工程可直接进行回采的部分。
三级矿量保有情况表(截止 年 月 日) 坑表5
┏━┳━━━━━━━━━━━━━━━━━━━━━━━━━━━┳━┓
┃ ┃ 开 拓 矿 量 ┃备┃
┃矿┣━━━┳━━━┳━━━━━━━━━━━━━━━━━━━┫ ┃
┃ ┃保有量┃保有期┃ ┃ ┃
┃区┃(万吨)┃ (年) ┃ 采 准 矿 量 ┃ ┃
┃ ┣━┳━╋━┳━╋━━━┳━━━┳━━━━━━━━━━━┫ ┃
┃ ┃定┃实┃定┃实┃保有量┃保有期┃ ┃ ┃
┃名┃ ┃ ┃ ┃ ┃(万吨)┃ (月) ┃ 备 有 矿 量 ┃ ┃
┃ ┃ ┃ ┃ ┃ ┣━┳━╋━┳━╋━━━━━┳━━━━━┫ ┃
┃ ┃ ┃ ┃ ┃ ┃定┃实┃定┃实┃ 保有量 ┃ 保有期 ┃ ┃
┃称┃ ┃ ┃ ┃ ┃ ┃ ┃ ┃ ┃ (万吨) ┃ (月) ┃ ┃
┃ ┃ ┃ ┃ ┃ ┃ ┃ ┃ ┃ ┣━━┳━━╋━━┳━━┫ ┃
┃ ┃额┃有┃额┃有┃额┃有┃额┃有┃定额┃实有┃定额┃实有┃注┃
┣━╋━╋━╋━╋━╋━╋━╋━╋━╋━━╋━━╋━━╋━━╋━┫
┃ 1┃ 2┃ 3┃ 4┃ 5┃ 6┃ 7┃ 8┃ 9┃ 10 ┃ 11 ┃ 12 ┃ 13 ┃1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矿区┃中段┃矿块┃ 开 拓 矿 量 ┃ 采 准 矿 量 ┃ 备 采 矿 量 ┃备┃
┃ ┃ ┃ ┣━━━┳━━━━━━━━┳━━━╋━━━┳━━━━━━━━┳━━━╋━━━┳━━━━━━━━┳━━━┫ ┃
┃ ┃ ┃ ┃期 初┃ 本期发生 ┃期 末┃期 初┃ 本期发生 ┃期 末┃期 初┃ 本期发生 ┃期 末┃ ┃
┃ ┃ ┃ ┣━━━╋━━┳━━┳━━╋━━━╋━━━╋━━┳━━┳━━╋━━━╋━━━╋━━┳━━┳━━╋━━━┫ ┃
┃名称┃名称┃名称┃保有量┃新增┃采出┃损失┃保有量┃保有量┃新增┃采出┃损失┃保有量┃保有量┃新增┃采出┃损失┃保有量┃注┃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13 ┃ 14 ┃ 15 ┃ 16 ┃ 17 ┃ 18 ┃19┃
┣━━┻━━┻━━┻━━━┻━━┻━━┻━━┻━━━┻━━━┻━━┻━━┻━━┻━━━┻━━━┻━━┻━━┻━━┻━━━┻━┫
┃ ┃
┣━━━━━━━━━━━━━━━━━━━━━━━━━━━━━━━━━━━━━━━━━━━━━━━━━━━━━━━━━━━━━┫
┃ ┃
┣━━━━━━━━━━━━━━━━━━━━━━━━━━━━━━━━━━━━━━━━━━━━━━━━━━━━━━━━━━━━━┫
┃ 说明:(一)第4、9、14栏中期初保有量分别为坑表4中的开拓矿量、采准矿量和备采矿量 ┃
┃ (二)第5、10、15栏中新增量分别为计划年度中开拓、采准、场割工程完成之后所获得的开拓、采准、备采矿量。 ┃
┃ (三)第6栏为开拓副产加第 11栏采出量。 ┃
┃ 第11栏为采准副产加第16栏采出量。 ┃
┃ 第16栏为切割副产加坑表10年计划采矿量。 ┃
┃ (四)第7、12、17栏为计划损失量。 ┃
┃ (五)期末保有量等于期初保有量加本期新增量减去采出量和损失量。 ┃
┗━━━━━━━━━━━━━━━━━━━━━━━━━━━━━━━━━━━━━━━━━━━━━━━━━━━━━━━━━━━━━┛
勘探工程计划及预期效果表 坑表7
┏━━┳━━┳━━┳━━━━━━━━━┳━━━━━━━━━━━━━━━━━━━━━━━━━━━┳━┓
┃矿区┃勘探┃工程┃计划工程量m/个(条)┃ 预 期 效 果 ┃ ┃
┃ 及 ┃ ┃ ┣━┳━┳━┳━┳━╋━━━━━━━━━━━┳━━━━━━━━━━━━━━━┫ ┃
┃工程┃ ┃ ┃全┃一┃二┃三┃四┃ 升级储量(万吨) ┃ 新增(+)或减少(-)储量(万吨)┃ ┃
┃地点┃ ┃ ┃ ┃季┃季┃季┃季┣━━┳━━┳━━┳━━╋━━┳━┳━━━┳━┳━━━━┫ ┃
┃ ┃性质┃类别┃年┃度┃度┃度┃度┃全年┃D→C┃C→B┃B→A┃A+B ┃C ┃A+B+C ┃D ┃A+B+C+D ┃ ┃
┣━━╋━━╋━━╋━╋━╋━╋━╋━╋━━╋━━╋━━╋━━╋━━╋━╋━━━╋━╋━━━━╋━┫
┃ 1 ┃ 2 ┃ 3 ┃4 ┃5 ┃6 ┃7 ┃8 ┃ 9 ┃ 10 ┃ 11 ┃ 12 ┃ 13 ┃14┃ 15 ┃16┃ 17 ┃18┃
┣━━┻━━┻━━┻━┻━┻━┻━┻━┻━━┻━━┻━━┻━━┻━━┻━┻━━━┻━┻━━━━┻━┫
┃ ┃
┣━━━━━━━━━━━━━━━━━━━━━━━━━━━━━━━━━━━━━━━━━━━━━━━━┫
┃ 说明:(一)第2栏包括生产勘探和基建勘探,其划分标准按国家经委和国家计委联合印发的《矿出生产地质┃
┃ 和测量工作暂行规定》为准。 ┃
┃ (二)第3栏 工程类别包括钻探、坑探、探槽、浅井、浅钻等 。 ┃
┃ (三)预期效果以矿务局(矿)为单位汇总。按勘探性质填列。 ┃
┗━━━━━━━━━━━━━━━━━━━━━━━━━━━━━━━━━━━━━━━━━━━━━━━━┛
开拓延深工程进度计划表 坑表8
┏━━┳━━┳━━┳━━┳━━━┳━━┳━━┳━━┳━━━━━━━━━━━━━━┳━┓
┃序号┃矿区┃工程┃工程┃工程量┃断面┃支护┃月效┃ 工程进度计划 ┃备┃
┃ ┃ ┃ ┃ ┃(m/平 ┃ 平 ┃ ┃(m/ ┣━━┳━━┳━━┳━━┳━━┫ ┃
┃ ┃名称┃地点┃名称┃方米) ┃方米┃形式┃ 月)┃全年┃一季┃二季┃三季┃四季┃注┃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14┃
┣━━╋━━╋━━╋━━╋━━━╋━━╋━━╋━━╋━━╋━━╋━━╋━━╋━━╋━┫
┃ ┃ ┃ ┃ ┃ ┃ ┃ ┃ ┃ ┃ ┃ ┃ ┃ ┃ ┃
┗━━┻━━┻━━┻━━┻━━━┻━━┻━━┻━━┻━━┻━━┻━━┻━━┻━━┻━┛
采准、切割工程进度计划表 坑表9
┏━━┳━━┳━━┳━━┳━━━┳━━━┳━━┳━━┳━━┳━━━━━━━━━━━━━━┳━┓
┃序号┃矿区┃工程┃工程┃工程量┃副产矿┃断面┃支护┃月效┃ 工程进度计划 ┃备┃
┃ ┃ ┃ ┃ ┃(m/平 ┃量 ┃ 平 ┃ ┃(m/ ┣━━┳━━┳━━┳━━┳━━┫ ┃
┃ ┃名称┃地点┃名称┃方米) ┃ (t) ┃方米┃形式┃ 月)┃全年┃一季┃二季┃三季┃四季┃注┃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15┃
┣━━╋━━╋━━╋━━╋━━━╋━━━╋━━╋━━╋━━╋━━╋━━╋━━╋━━╋━━╋━┫
┃ ┃ ┃ ┃ ┃ ┃ ┃ ┃ ┃ ┃ ┃ ┃ ┃ ┃ ┃ ┃
┗━━┻━━┻━━┻━━┻━━━┻━━━┻━━┻━━┻━━┻━━┻━━┻━━┻━━┻━━┻━┛
采、供矿计划进度表 单位:万吨 坑表10
┏━━┳━━━━┳━━┳━━┳━━┳━━━━━━━━┳━━━━━━━━━━━━━━━━━━━━━━━━┳━━━━━┳━┓
┃矿区┃ 中段及 ┃采矿┃损失┃贫化┃ 期 初 ┃ 本 期 ┃ 期 末 ┃备┃
┃ ┃ ┃ ┃ ┃ ┣━━┳━━┳━━╋━━┳━━┳━━━━━━━━━━━━━━━━━━╋━━┳━━┫ ┃
┃ ┃ ┃ ┃ 率 ┃ 率 ┃工业┃地质┃采下┃年计┃采出┃ 供矿量/采准副产量 ┃采下┃工业┃ ┃
┃ ┃ ┃ ┃ ┃ ┃ ┃品位┃ ┃划采┃品位┣━━┳━━━┳━━━┳━━━┳━━━┫ ┃ ┃ ┃
┃名称┃矿块名称┃方法┃ % ┃ % ┃矿量┃ % ┃贮存┃矿量┃% ┃全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贮存┃矿量┃注┃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18┃
┣━━┻━━━━┻━━┻━━┻━━┻━━┻━━┻━━┻━━┻━━┻━━┻━━━┻━━━┻━━━┻━━━┻━━┻━━┻━┫
┃ 说明:(一)第4、5栏填列各种不同采矿方法的设计指标; ┃
┃ (二)第6栏系指矿块已具备采准矿量和备采矿量条件,扣除保安矿柱矿量之后,可供回采的矿量。 ┃
┃ (三)第8、16栏系指回采落矿后,可继续进行出矿工作而暂时贮存在矿房中的矿量。 ┃
┃ (四)第9栏系指计划采出的矿块工业矿量。 ┃
┃ (五)供矿量等于采出矿量加采准副产。采出矿量=计划采矿量x(1-损失率)/(1-贫化率)。在此表中仅填列供矿量/采准副产量 ┃
┃ (六)第17栏系指矿块的工业矿量中未开采部分。 ┃
┗━━━━━━━━━━━━━━━━━━━━━━━━━━━━━━━━━━━━━━━━━━━━━━━━━━━━━━━━━━┛
主要采掘设备平衡及大、中修计划 坑表11
┏━━┳━━┳━━┳━━━━━━━━┳━━━━━━━━━━━━━┳━━━━━━━━━┳━┓
┃ 序 ┃设备┃规格┃ 现有情况 ┃ 年设备平衡表 ┃ 大、中修计划 ┃备┃
┃ ┃ ┃ ┣━━┳━━┳━━╋━━━┳━━━━━┳━━━╋━┳━┳━┳━┳━┫ ┃
┃ ┃ ┃ ┃在册┃完好┃在用┃ 计划 ┃已订货及利┃ 需补 ┃合┃一┃二┃三┃四┃ ┃
┃ 号 ┃名称┃型号┃台数┃台数┃台数┃需要量┃用库存数量┃充数量┃计┃季┃季┃季┃季┃注┃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10┃11┃12┃13┃14┃15┃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材料工艺消耗量计划表 坑表12
┏━┳━━┳━━━┳━━━━━┳━━━━━┳━━━━━┳━━━━━┳━━━━━┳━━━━━━━┳━━━━━┳━━━━━┳━━━━━┳━┓
┃序┃项目┃工程量┃ 炸 药 ┃ 雷 管 ┃ 导火线 ┃ 钎 钢 ┃ 合金片 ┃ 坑 木 ┃ 燃 油 ┃ 电 力 ┃ 钢 材 ┃备┃
┃号┃ ┃ ┣━━┳━━╋━━┳━━╋━━┳━━╋━━┳━━╋━━┳━━╋━━━┳━━━╋━━┳━━╋━━┳━━╋━━┳━━┫ ┃
┣━╋━━╋━━━┫单耗┃总耗┃单耗┃总耗┃单耗┃总耗┃单耗┃总耗┃单耗┃总耗┃单 耗┃总 耗┃单耗┃总耗┃单耗┃总耗┃单耗┃总耗┃注┃
┃ ┃ ┃t或 ┣━━╋━━╋━━╋━━╋━━╋━━╋━━╋━━╋━━╋━━╋━━━╋━━━╋━━╋━━╋━━╋━━╋━━╋━━╋━┫
┃ ┃单位┃立方米┃ kg ┃ kg ┃ 个 ┃ 个 ┃ m ┃ m ┃ kg ┃ kg ┃ kg ┃ kg ┃平方米┃平方米┃ kg ┃ kg ┃ 度 ┃ 度 ┃ t ┃ t ┃ ┃
┣━╋━━╋━━━╋━━╋━━╋━━╋━━╋━━╋━━╋━━╋━━╋━━╋━━╋━━━╋━━━╋━━╋━━╋━━╋━━╋━━╋━━╋━┫
┃一┃采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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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政府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权限有关问题的复函

交通部


关于乡镇政府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权限有关问题的复函

交通部
19920201

交函安监(1992)58号



四川省交通厅:

你厅川交港监〔1991〕626号《关于对国务院国发〔1987〕98号文有关运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国务院国发〔1987〕9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内河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管理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港航监督机构是对内河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对于国发〔1987〕98号文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在辖区内设立水上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和进行安全检查”,我部的理解是: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方面负有按照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和港航监督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的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在辖区内设立的水上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业务上应接受港航监督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二、鉴于石柱县黎场乡人民政府对长期无证航行、非法装载客货营运船舶的处罚是根据你省川府发〔1986〕2号《紧急通告》中有关规定进行的,因此,黎场乡人民政府的上述行政行为是否“超越职权,符合法律规定”,应由你省政府解释。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本部直属事业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9〕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商会、协会、学会参照执行。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进行核算。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计财司联系。
特此通知。


财会字〔1999〕32号 1999年9月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
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适应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和加强离退休经费管理的要求,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字〔1998〕168号)和《关于对中央级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实行归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字〔1999〕109号),我们制定了《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所属事业单位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
一、住房基金的会计核算
(一)事业单位按规定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在“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核算。
(二)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预算和预算外资金专户拨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住房建设资金,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住房资金,收到自管住房出租收入,收到住房方面的其他资金以及取得的住房基金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出售职工住房,按取得的售房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同时,按出售的固定资产的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事业单位应将已出售职工住房的原价、出售收入等情况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建房资金,借记有关支出及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
(三)事业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发放职工住房提租补贴或住房补贴,向物业管理企业划转已售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支付自管住房维修、管理和改造费用,支付住房建设支出以及住房方面的其他支出,借记“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增设“住房基金”备查簿,所有住房基金的来源以及运用均应在“住房基金”备查簿中登记。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和预算外资金专户拨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住房建设资金,自管住房出租收入,留归事业单位使用的住房收入,按规定提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建房资金,从单位售房收入中提取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原划转的住房折旧、维修和大修理资金,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住房资金,住房方面的其他资金以及利息收入等均应在“住房基金”备查簿的贷方登记;事业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发放职工住房提租补贴或住房补贴,划转已售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支付自管住房维修、管理和改造费用,住房建设以及住房方面的其他支出等,均应在“住房基金”备查簿的借方登记,“住房基金”备查簿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可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
二、实行离退休经费归口管理的中央级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的会计核算
(一)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规定如下:
1、收到财政部门拨入的离退休经费,应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增设“拨入离退休经费”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支付的离退休经费在“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离退休经费支出)”科目核算,并分别“拨入离退休经费支出”和“自筹离退休经费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2、收到财政部门拨入的离退休经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拨入离退休经费”科目。
支付各项离退休经费,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离退休经费支出)”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3、期末结账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拨入离退休经费”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拨入离退休经费”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将“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离退休经费支出)”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离退休经费支出)”科目。
(二)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应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增设“拨入离退休经费”明细科目;在“医疗支出-社会保障费(离退休经费支出)”和“药品支出-社会保障费(离退休经费支出)”科目下分别“拨入离退休经费支出”和“自筹离退休经费支出”进行明细核算。以上科目的核算内容和方法同上。
(三)执行《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应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增设“拨入离退休经费”明细科目;在“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离退休经费支出)”科目下分别“拨入离退休经费支出”和“自筹离退休经费支出”进行明细核算。以上科目的核算内容和方法同上,但期末结账时的账务处理不同。
在“财政补助结存”科目下增设“拨入离退休经费结存”明细科目。期末结账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拨入离退休经费”科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存-拨入离退休经费结存”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拨入离退休经费”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存-拨入离退休经费结存”科目;将“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离退休经费支出)”科目中属于拨入离退休经费支出部分转入“财政补助结存-拨入离退休经费结存”科目,借记“财政补助结存-拨入离退休经费结存”科目,贷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离退休经费支出)”科目;将“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离退休经费支出)”科目中属于自筹离退休经费支出部分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离退休经费支出)”科目。
三、会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1、按规定实行离退休经费归口管理的中央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对于收到的财政部门拨入的离退休经费,应在“财政补助收入”项目下增设“其中:拨入离退休经费”项目予以反映。本项目应根据“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所属“拨入离退休经费”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对于支付的离退休经费,应在“事业支出”项目下增设“其中:拨入离退休经费支出”项目予以反映。本项目应根据“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离退休经费支出)”科目所属“拨入离退休经费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对于财政部门拨入的离退休经费结存,应在“事业结余”项目下增设“其中:拨入离退休经费结存”项目予以反映。本项目应根据“事业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按规定实行离退休经费归口管理的中央级事业单位,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的,应在“财政专项补助结余”项目下,“待分配结余”项目上增设“拨入离退休经费结存”项目。本项目反映的内容和填列方法同上。
3、按规定实行离退休经费归口管理的中央级事业单位,执行《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应在“财政补助收入”项目下增设“其中:拨入离退休经费”项目;在“事业支出”项目下增设“其中:拨入离退休经费支出”项目;在“财政补助结存”项目下增设“其中:拨入离退休经费结存”项目。以上项目反映的内容和填列方法同上。
(二)收入支出总表(《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称“收入支出表”)
1、按规定实行离退休经费归口管理的中央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对于收到的财政部门拨入离退休经费,应在“财政补助收入”项目下增设“其中:拨入离退休经费”项目予以反映。本项目应根据“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所属“拨入离退休经费”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对于支付的离退休经费,应在“事业支出”项目下增设“其中:拨入离退休经费支出”项目予以反映。本项目应根据“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离退休经费支出)”科目所属“拨入离退休经费支出”明细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对于财政部门拨入离退休经费结存,应在“事业结余”项目下增设“减:拨入离退休经费结存”项目予以反映。本项目应根据“其中:拨入离退休经费”项目与“其中:拨入离退休经费支出”项目的差额填列。
2、按规定实行离退休经费归口管理的中央级事业单位,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的,应在“财政补助收入”项目下增设“其中:拨入离退休经费”项目;在“医疗支出”项目下增设“其中:拨入离退休经费支出”项目;在“药品支出”项目下增设“其中:拨入离退休经费支出”项目;在“减:财政专项补助结余”项目下,“减:应缴超收款”项目上增设“减:拨入离退休经费结存”项目。以上项目反映内容和填列方法同上。
3、实行离退休经费归口管理的中央级事业单位,执行《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应在“财政补助收入”项目下增设“其中:拨入离退休经费”项目;在“事业支出”项目下增设“其中:拨入离退休经费支出”项目。以上项目反映的内容和填列方法同上。
在“2、本年财政补助结(-)”项目下增设“其中:本年拨入离退休经费结存”项目;在“3、结转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存(+)”项目下增设“其中:结转以前年度拨入离退休经费结存”项目。“其中:本年拨入离退休经费结存”项目,应根据本年拨入离退休经费与从本年拨入离退休经费中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的差额分析填列。“其中:结转以前年度拨入离退休经费结存”项目,应根据本年使用以前年度拨入离退休经费结存的数额分析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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